发布时间: 2024-07-18 02:06:17 人气:1 来源:乐鱼官网app登录入口
按照陕农业计财(2012)92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由眉县果业局负责实施,共补助资金297万元。补助项目是眉县争取的2012年农业部重点项目,也是全宝鸡市实施该项目的唯一县区。该项目的实施,对缓解眉县猕猴桃贮藏困难、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猕猴桃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眉县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将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在省农业厅大力支持下,在厅产业化处精心指导下,眉县果业局严格按照技术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加快进度,经过半年的实施,目前项目建设全部结束。
初加工补助项目陕西省农业厅于2012年6月5日正式批准后,眉县果业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情况,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由财政局党委书记、农业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果业局,由县农业局副局长、果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合作社确定、组织建设、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
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下,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县猕猴桃贮藏冷库、猕猴桃合作社等基本情况做为期一周的入户调研,并广泛宣传项目信息,筛选有实力、有资质、有信誉的合作社,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调研结果,领导小组经过通盘考虑,确定眉县初加工补助项目以槐芽镇草莓市场集中建设为主,建设钢构组装式猕猴桃贮藏冷库55座,单库库容50吨,总容量2750吨。建设性质是以果业专业合作社为建设主体,按照农业部统一制订的技术方案和标准自主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单库财政补助5.4万元。
根据实施方案,及时在眉县农业信息网公布项目简介、申请报名条件,先后有30多家合作社踊跃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和摸底情况,领导小组经过会议研究,优中选优,确定14家果业合作社实施该项目,分两部分实施。其中8个合作社在槐芽镇草莓市场集中连片建设38座冷库,6个合作社在不同地点分散建设17座冷库。并要求当年建设、当年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当年见效。
由于农业部统一下发的技术方案与眉县猕猴桃贮藏冷库库体标准差异较大。眉县果业局及时和省厅产业化处联系沟通,邀请专家组来眉县深入实际,了解眉县猕猴桃钢构式贮藏冷库库体规格,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后方案既不违背省部库体容量技术原则,又符合眉县实际,便于操作实施。
按照省厅修订的技术标准,及时召集14个合作社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厅文件精神、技术方案,使每名冷库业主熟悉初加工项目技术方面的要求、质量发展要求和工期要求。
为了抢抓工期,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上的水准,制订了《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作业规程》、《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协议》、《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明确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签订三方协议,项目管理各负其责。即眉县果业局负责项目管理:包括方案制订、技术标准制订、确定实施单位、省市联系沟通、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槐芽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服务,包括土地征用、赔付安置、水电通讯网络接入协调、矛盾纠纷处理、质量监督等;由14家合作社负责人成立建设委员会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包括筹集资金、招标设计、施工公司,聘请监理公司,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按期完工,严禁违规操作等。眉县果业局和项目建设委员会签订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确保项目严格依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从源头杜绝一切安全风险隐患。按照省厅要求,严格制定项目验收方案,确保项目冷库都建成优质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2012年7月,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正式批准实施,距离猕猴桃成熟采收只有短短3个多月,要实现当年建设、当年贮藏、当年见效的项目建设要求,时间很紧迫。在加班加点完成前期工作后,安排14个合作社立即开工,争分夺秒抓紧进度,务必按照省厅要求竣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并要求项目建设委员会全部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公开招投标、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土地、赔付、技术方案调整等问题,扫除工程建设困难,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使项目建设快速有序、保质保量推进。
目前,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6个外围合作社建设17座冷库,在9月30日全部建成并贮存猕猴桃正常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槐芽镇草莓市场集中连片38座冷库建设也全部竣工。
2012年,补助项目共建设55座猕猴桃冷库,总投资1620万元。其中,槐芽镇草莓市场38座冷库总投资1280万元,8个合作社自筹1074.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05.2万元;分散建设17座冷库总投资340万元,6个合作社自筹248.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91.8万元。中央财政项目补助资金297万元,已在12月底县级联合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各个合作社项目账户。
按照农业部和省厅要求,2012年12月20日把项目建设信息全部如实录入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信息系统。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眉县成功实施,极大缓解了眉县猕猴桃贮藏能力不够的难题,项目全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按照标准贮藏2750吨猕猴桃,每公斤贮藏利润1元保守计算,每年可增加眉县猕猴桃经济收入275万元。该项目实施,带动全县社会资金投入新建猕猴桃贮藏冷库1.5万吨,每年可提供眉县猕猴桃附加值1500万元,经济效益极其显著。同时,补助项目实施对延长眉县猕猴桃产业链条、实现周年供应,促进眉县猕猴桃产业可持续发展,带动包装、餐饮、运输、劳务等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眉县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发挥巨大的非消极作用,社会效益极其显著。
2012年眉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取得巨大成功,极大缓解了猕猴桃贮藏能力不够的难题,提高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获得了较好的口碑,恳请农业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继续给予支持。